为保障松花湖风景区冬季的正常运行和公众安全,松花湖风景区按照吉林市松花湖管理局的统一管理,进入冬季管理阶段,实施冬季管理措施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冬季管理阶段自2025年10月21日起,至2026年4月19日止。
二、冬季管理期间,摆渡车停运,游客可驾车进入景区,注意行车安全,规范停车。
三、湖面封冻前,严禁野浴、垂钓。
四、湖面封冻期间,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法捕捞活动。禁止未经批准的车辆和人员在冰上行驶、行走。因科研、监测、救援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冰面的,须提前向市松花湖管理局报备并获得许可。
五、冬季景区内开展的冰上经营性项目所收取的门票等费用,系第三方项目主体市场经营行为。
六、为保障景区秩序顺畅,景区管理中心将视客流量做临时限流调整。
请广大游客积极遵守景区规定,注意人身安全,携手共建大美松花湖。
特此通告。
吉林松花湖风景区管理中心
2025年10月18日